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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市编号1号)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2 10:32:5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1号):少数区县党委、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牵头整改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配合整改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

1. 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工作每年4次以上,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优先调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年度干部培训,开展生环委成员单位向区人民政府年度述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全面清理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专题调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情况与纪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3. 定期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评估年度考核权重,落实生环委成员单位单独考核评估,严格兑现奖惩。

整改完成情况:

1. 强化生态文明理念政策学习。区、镇两级党委及区直相关部门至少1次以上把环保政策理论作为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相关法律法规。20201022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10次集体学习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讲话精神;2021226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切实提升全区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意识和注重生态环保工作的行动自觉。

2. 强化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工作每年4次以上。今年来,区委常委会3次、区政府常务会5次、区政府专题会10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并对议定事项跟踪督查,一抓到底,狠抓落实。召开了2次生环委会议,切实将环保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定期调度研究、统筹推进环保工作。坚持定期向上级汇报环保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调研、调度的重要事项之一,做到优先调研,高频调度。

3. 严格督查考核。强化了生态环保工作在年度综合绩效评估考核中的权重,落实生环委成员单位单独考核评估,严格兑现奖惩,力促生态环保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落实以上整改措施,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提高了狠抓生态环保的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制度措施,全区上下形成了大抓环保、抓大环保的浓厚氛围,有效解决了石板滩石煤矿坑治理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922日至27

受理部门: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73768

联系地址:鼎城区临沅路368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          

2021922日              


终审:鼎城区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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